关于医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及结题鉴定的通知
各成员单位:
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决定进行2017年科研规划课题申报立项及2015年立项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申报:
1、立项申报遵照《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条办理。
2、每个成员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项。
3、2015年已承担立项项目未到完成时间或不能按时结题者此次不得申报。
4、各成员单位需要报送医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,并发送电子版材料。
二、2015年立项课题结题鉴定:
1、鉴定材料的准备及上报遵照《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第四章第十七条、第十九条办理。
2、已承担立项项目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者今后不再受理。
3、各单位经审核盖章后由兼职秘书负责统一报送鉴定材料。(每个课题组鉴定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,请标明。)
三、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:
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,统一由各单位兼职秘书寄送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。.邮箱:lvhong@sdu.edu.cn或lvhong3206@163.com。.邮寄地址: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医教中心 吕虹250012
请登录山东医学教育网(www.mededu.sdu.edu.cn)点击教学研究查看《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指南》;点击常用下载获取相关表格。请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材料。逾期恕不受理。
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
2017.4.10